高楼听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六十六章 酒水入肠念故人,三尺青锋,高楼听雨,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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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永平镇里来了个读书人。

青衫,葛巾,手拿羽扇。

沈行站在人声喧嚣的大街上,他眯着眼,看着不断从他身边往来而过的百姓。

算不上繁华,可看在眼里,倒是让人十分心安。

当年他的故乡也是这般。

只是后来秦兵汹涌而来,炬火之下,皆成焦土。

自此所到之处,都是他乡了。

他随意的在街市上乱逛着,这次下山本就是为了来看看朝清秋。

看看这个让宋先宋大帮主都头痛的豪杰到底是个什么人物。

沈行走到一处摊子前,摊子上摆着不少铜镜,正是当初朝清秋买簪子的那个小摊。

他俯下身,在那些镜子里翻捡起来。

镜子的材质工艺都算不得好,只是上面那些铭文着实有些意思。

“老板,生意如何?”

留着两撇胡子的瘦小汉子搓着手,“生意算不得好,勉强能够吃口饱饭。”

沈行指了指镜子上的铭文,“这些都是老板想出来的?”

“俺没读过书,大字也不识一个,这打磨镜子的工艺都是祖上传下来的,至于这上面的字,是俺家传下来的一本书上面的。俺只是照着上面刻上的。”

沈行捡起一面镜子,放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

他从腰间的钱袋里掏出几颗碎银子,放到摊子老板手中。

“这面镜子我要了,银子不多,老板收下就是。”

汉子不敢伸手,“这,要不了这许多的。”

沈行将银子抛到他手里,“老板只管收下就是,你看我这一身衣服,可不是差这几个钱的人。”

汉子不再多说,颤抖着接过钱来。

同是读书人,如果那日见到的读书人是让人如沐春风,那今日这个读书人就让人有些害怕了。

就像那些面上与你言谈投契,甚至马上就要斩鸡头拜把子的酒桌上的好兄弟,下一刻就会抽刀而起,斩落你的人头。

沈行站起身,忍不住掏出镜子又打量了几眼,当初给那个老板祖上留下那本书的真是个妙人,可惜东南之地读书人不多,不然单单是靠着镜子上的铭文就足够让这个老板赚一笔大钱了。

他手中的那枚镜子上,刻的字歪歪扭扭,可是寓意极好。

旧人长安乐,故乡万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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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朝清秋也正走在街上,前几日他在路边遇到了那个带着三把剑的剑客,说好了要去蹭他一顿酒水。

刚好今日无事,他也有了些酒瘾。

西风客栈在永平镇西北,和别处客栈不同,这处客栈简陋的很。

客栈里没什么精雕细刻的金玉装饰,几张大木桌,几把已经有些摇摇晃晃的长凳,几个市井出身的小二,一个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老板,这就是西风客栈的全部人马。

至于为何叫做西风客栈,听刘满说是因为这个客栈老板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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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往北方那处终年风沙的西北,觉得那般豪气纵横之处才是男儿应该所在之地。

按理说这般简陋的客栈能够勉强维持就已经算的上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可偏偏客栈的生意奇好,出人意料的好。

朝清秋站在门外朝着客栈里面望去,几张木桌前都坐满了人,甚至有的几个人推推搡搡,挤在一起,还有不少人端着酒碗就干脆蹲在地上。

都是些腰带刀剑的江湖游侠儿。

有些人在高声叫嚷着让小二上酒,换来的是小二的一声怒骂;有些人勾肩搭背凑在一起,自以为小声的说着荤话,实际上整间酒楼都听的到。

朝清秋迈步进楼,见那个带着三把剑的汉子正和几个人勾肩搭背的蹲在地上,手里拿着壶酒,不时就往嘴里灌上几口。

“想当年我一个人拿着三把剑,从西南杀到东南,杀遍天下无敌手,要不是老子在西南还有些事没了结,肯定要去那中原之地,要那个天下第一的楚难归见识见识什么才是天下第一的剑术。”

被他揽住肩膀的几个游侠都是见怪不怪,这几日他们早就混熟了。这个常大哥虽然喝醉了喜欢说些不着边际的大话,可出手实在是豪爽的很,这几日他们几个可是蹭了人家不少酒水。

再说了,酒桌上喝高了不说些大话,那还喝什么酒水。

汉子抬起头,刚好看到了走进来的朝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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