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尔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69章 男子汉的定义,恶毒后娘她腰缠万贯,暮尔,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江焕之手抖了下,让锄头靠在自己身上上,瞧着了一眼自己双手所磨出来的的血泡,凉薄的双眸扫过眼前五六个新挖出来的土坑,沉默。

扫了一眼不远处,继续埋头挖坑的母子俩人,眸色变的更深。

虽感觉自己似乎被坑了,但他答应的事情,没理由反悔。

强忍着手掌心的疼痛,还有胸口处的疼痛,手,再次拿起锄头,挥舞起来,一锄紧接着一锄,汗水从额头处滑落,落入胸口,触碰到伤口上,火辣辣的疼。

五十个坑,五十棵树么?

他可以的!

“喂,给你水,喝点!”

不知过了多久,顾健之走了过来,递给他一个竹筒,脸上带着不会掩藏的嫌弃,后娘让他送什么水,他又不是傻子,口渴了,不会自己找水喝吗?

江焕之没错过对方眼神中的嫌弃,沉默接过竹筒,咕噜噜喝了起来。

此刻才叫真正感觉到,什么叫做甘甜。

一个不察,竟把一竹筒的水,给喝了个一干二净,竹筒还给小孩。

顾健之接回来,一脸嘲讽,“你都挖了一个早上,就挖了15个洞,还挖的这么丑,你,比我不如,我都挖了25个,真弱。”

本准备继续开干的江焕之,停下了双手,下意识都看向那小鬼挖的坑,果然超出自己许多,眼神闪了闪,“你手不疼?”

“疼啥!”

“后娘说的,娇生惯养,啥都不会的人,才手疼,”顾健之洋洋得意,并且伸出几的双手,“有茧子了,不疼了。”

像教训似的看着顾健之,“在我们家,像你这样的人,肯定没饭吃。”

“你,太差了!”

说完,一蹦一跳朝前面跑去。

江焕之囧,他竟被一个小孩鄙视了?

就因为他挖坑慢?

莫名燥的有些慌。

不得不低头继续挖坑,被一个孩子看不起,说出去都没脸。

……

林末一点都不心虚使唤别人干活,反而淡定的很,一个自己没强迫对方, 一个谁让他好奇心重,好奇害死猫,名言来的,怪谁!

所以,林末是锄头一给,就让他随便挖。

她才管对方是身份,落到自己手里,总有办法让他乖乖听话,而且还是个病秧子,自认倒霉吧。

本也没指望他能挖几个,能挖一个是一个,蚊子肉也是肉。

但他自己作死,在顾健之这小子刺激下,竟说自己要挖五十个。

自动送上门来的肥肉,她傻,才拒绝。

开荒,开始,漫山遍野的果树,一年四季吃不完的水果,赚不完的钱,她来了。

有花,就有蜂蜜,有蜂蜜,有钱。

有花,就有果,有果也有钱。

吃不完的果,可以制作果脯、果酱,那可都是钱。

……

雄心壮志的林末,一干就到中午,已经累的不行,给自己灌了几口水之后,发现这病秧子,竟还在老老实实挥舞着锄头,不过那摇摇晃晃的身体……

摇头,拿出一竹筒水,趁没人注意的时候,用灵泉替换了一半之后,让顾健之拿下去给病秧子。

自己转身上了大山,今天中午,或许吃个叫花鸡,也不错。

----------------------

“后娘,我好饿,你做了什么好吃的,好香!”

顾健之像个猴子似的,嚎叫着冲了过来,鼻子也贪婪的在空气中吸了吸,“好香,是肉,是肉的味道。”

正想取鸡的林末,一脚他给踹到一边,脸带嫌弃,“滚远点,这口水都要掉下来了,沾了你的口水,谁吃?”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言情小说相关阅读More+

流年赠

繁事尘埃

重生之金牌明星经纪人

猪头三哥哥

虚无真解

异类辉煌

医生?他明明是诡异!

不穿脚的鞋

道友你剧本真好看

辣酱配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