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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全部戴手套。衣物穿戴全部是“1.17”案前购置的。孙海波的打扮,与保卫科着装的人近似。驱车进入南山矿的时间预定在傍晚5时至6时之间,孙海波观察,5点多钟的时候南山矿大门前的横杆根本不放下。出租车牌照必须摘去,矿保卫人员对“9”字的车历来拦阻。规定冲进大楼后遇人便打,就是亲爹娘老子也不能放过,一律灭口。但是,孙海波供述,在冲到走廊前时,田原对他说,“遇见带小枪的别打。”这句话引起审讯人员的注意,反复追问,孙海波只说有这句话,过去没听田原提起过,当时也不解其意。田原已死,这句话便再无从查对。
在惊心动魄的大规模的“1.28”案发过程中,可以说孙海波、闫文宇制订的计划本身没有出现破绽,似乎一切都按他们预料的那样发展,实际上当时保卫科的人员即使全部集中在值班室,也不可能有效地抵御罪犯的攻击。盛放工资款的帆布袋既然只是放在空地上,罪犯从破门而入到掳走它们也只需要几分钟。总体上看,犯罪计划的实现是建立在可靠的现实基础上的,说明罪犯的设计击中了安全保卫的要害。严格说犯罪行动的失败与犯罪计划无关,由于1月28日当晚一个小小的偶然因素的加入,即部分保卫人员临时进入了金库--也许出于节日期间想娱乐一下的需求。这个本来应该受到严厉批评的举动竟无意中使他们占据了真正有利的地形,保护了自己,挫败了孙海波等人蓄谋已久的行动。也许另外一个小小的偶然因素也使犯罪团伙未能在傍晚5时至6时之间赶到现场。孙海波码点到站前打车,没有打到,后来到新街基路上才截到一辆车,就是正为去修车行驶在路上的房义贵的车,结果晚到了一个小时,假如没有晚到,那时保卫科的几个人可能还没有进入金库。
那天进入楼道后向东奔袭经警队的是“披肩发”田雨和“半截大衣”闫文宇,向西奔袭保卫科的是“烫短发”的田原和戴警帽的孙海波。田氏两兄弟在楼道两边同时进门打倒了两边房间里所有的人。按他们的计划规定,此时,“主攻手”应在7秒钟内完成第一道攻击后撤到走廊里,以防止其它房间里出来人。就在这时候,田原“恋战”,忘记了他们的约定,致使从金库里冲出来的保卫干部封锁了他们的出路。发生在保卫科值班室门内门外的一幕始终是警方希望弄清的情节,田原究竟是被谁打死的,保干张永华究竟牺牲在谁的枪弹之下,田原的尸体如何焚烧,以及谁人进行了爆破,都在审讯中作为重点问题提出,并得到了比较完整的答案。
闫文宇供述了他和田雨在经警队打完后向走廊西面奔援的过程: 我们俩刚出来,看见保卫科仓库出来四个人把值班室门口封上了,其中有两个人拿着枪往里打,把田原和海波堵在屋里。我们一看不好,就往那面跑。田雨跑在前面,把一个大个子一枪打倒了,另一个拿小枪的就往楼上跑,剩下的两个人又回到库房,把门关上了。田雨冲到二楼追那个人,我拿着枪往回跑堵正门那儿的楼梯口,结果田雨没追上,我也没堵着。我就往保卫科去,孙海波出来说,田原受伤了,打在头上。我问怎么样,他说够呛,这小子太不听话了。我就往保卫科里走,走到那个大个子身边,听他还在叫唤,我就补了一枪,海波把他的枪拣了起来。我们三个人一同进屋,我见田原头朝西仰到在地上,左前额中弹,嘴张了几下没说出话来。田雨看了说:“别让他遭罪了”。就要补枪。海波把他拦住了,眼里有泪水,说:“看能不能还有希望活?”他就搬电视柜,踢开库房门,里面的人往外打了一枪,差点打中他。 这时候海波让我马上出去守门。原来分工是让田雨守门,现在他二哥中弹了,海波就不好意思让他去了。后来听海波和田雨说,在屋里田雨给田原补了两枪,海波放了炮放了火,闫文宇在把守楼道的时候,先后打死了进楼道的张志国父子,田利华和宋师平。
孙海波供述了他和田原奔向保卫科值班室后的情景: 当时我心里非常紧张。我们二人冲进保卫科的时候,里面有两个人,田原一枪一个把他们打倒。我过去把靠门那边床上躺着的人的手枪摘下来。这时从隔壁库房里出来一个拿小枪的人,我端枪一比划,那人就闪回屋里了。接着我告诉田原快封门,可是田原没按我说的办,后来在向外探头开枪的时候被人打中头部,就不行了。我过去问:“田原你怎么样?”他没反应。我用手电照了一下他的眼睛,见他瞳孔已经放大。这时还有人向我打枪,我还了几枪,也不知打中没有。田雨和闫文宇打完经警来接应我们。放钱的里间屋有两个门,闫文宇和田雨去看守外面的门,我在屋里用脚踹里面的门。里面的门好像有什么东西顶着,被我踹开一道缝,里面用??向外扫了一梭子弹,我赶紧躲到一边。后来我用脚踹门,准备把门缝踹大一点,往里扔炸药。我点燃药捻往里扔的时候,里面推门把药捻挤掉了,炸药没有引爆成。 接着我又拿出两管炸药,用泥往墙上粘,打算把墙炸开。泥没粘住,我就把沙发推过去挤炸药,拉出花线,在门外引爆,可是只炸下一小块东西来。田雨来接应我们的时候,看见他哥被打伤,就对我说,别让他哥遭罪了。后来我同意他补枪,一枪补在田原有毛病的眼睛上,一枪补在原来的弹眼上。我拽了沙发巾盖在田原身上,那沙发巾在炸药引爆时就点燃了,烧起火来。然后我们就都走了。 当问及田原到底是哪个保干打中的时候,他说:“是从库房里出来的那两个人中的高个子,那个高个儿站在门前靠墙往屋里射击,那个矮个儿在后面,后来往楼上跑了。”
亲手打死哥哥的田雨供述说: 我出来往西一看,走廊西面保卫科那边的台阶上有两个人,都拿着手枪。我想坏了,我哥和孙海波可能都被人家解决了。我端着枪就往西面跑,跑到台阶下,看见台阶上两个保卫科的人都靠在南面墙上,我扬起枪一枪打倒了靠我近的人,另一个人回身打我一枪没打上。我再开枪,枪就空了,那人往北一拐跑上楼,我追到楼梯拐角的地方连勾两下板机都是空枪,那人回手打我一枪没打着,我就赶紧下了楼梯上了五发子弹。 等了一会儿没动静,就奔保卫科去,里面出来个人,我刚要开枪,见他戴剪绒帽有帽徽,认出是孙海波,就跟他进屋。孙海波对我说:“你二哥被打中了。”我进套间一看,我二哥靠南墙那边躺着,头上淌血。我知道活不了了,就准备给他一枪,省得他遭罪。孙海波没让,他说里套间北面屋里有人,让我封住走廊那边的门。我就去了。在走廊里有人从二楼梯上往下打枪,我靠着楼梯南侧东面朝上还击,又弯腰冲到楼梯北面。这时我看见对面门那儿孙海波拿着一支手枪朝我一摆,我作了个手势,他就把枪从地上扔给我,我打了个滚接住枪继续朝楼上射击,楼上没动静了。我回到套间屋,见孙海波用沙发顶住两管炸药,接上电线,把线拉到走廊门门框处,用电池引爆,里面就炸响了。 引爆后一分钟左右我们两个进去,见墙上没炸怎么的,孙海波就对我说:“不行了,时间太长了!”他和闫文宇当时准备把我哥也整走,可是整起来很费劲,海波就同意我给哥哥补枪,补在有特征的左眼上,然后到外间门口去了。我看见孙海波拉下沙发布,掏出打火枪准备点,又没点,喊我过去,指一指,让我再朝右脸上打一枪。这以后他就点着沙发巾盖在我哥脸上,又从一个衣架上拽下一件黄棉大衣扔在我哥身上。他说:“掩护,撤!”我们就出房间,他在前面走,我端枪倒退着跟着。在大门口会合闫文宇,一起出楼。我们从煤仓那边走的,过煤仓后往西过铁路。在铁路边厕所里我扔了身上的一把剔骨刀。蓝、白绒线织的帽子让我扔在一处房顶上。走了一段路,我一摸裤兜,发现我戴的发套不见了,就要回去找,孙海波没让。我们从铁西小学院里穿过,回到租借的房间里。
三个人的供述内容在细节上略有出入,但在事件的大体轮廓上没有冲突。田原是被张永华击中,致命枪由田雨补射。田雨即目击者们描述的“有军事素质的”、能就地打滚接枪射击的、漂亮的留披肩发的“第一杀手”,他在作案过程中的举止不仅使保干们吃惊,也出乎他的同伙们的意料。他的残忍、杀人不眨眼、崇尚暴力和不迟疑的犯罪态度透示出鹤岗某些青年人中新滋生起来的鲜明的犯罪倾向。
孙海波携带炸药为了防备万一,它派上了用场,只不过威力有限。这些炸药若真的被塞进仓库引爆,后果也不堪设想。它足以炸开门,却不可能在墙上炸开洞,抵住它的沙发力量不够。炸药的来源受到严肃的追查。2月18日。为犯罪团伙提供炸药的南山矿自营三井的吴青被收审,这个23岁的机电工人没想到自己与“1.28”大案有关: 审讯员:你认识田雨吗?吴青:认识,他是我家邻居。审讯员:你给过田雨管和炸药吗?吴青:给过。好像是1994年11月份,他问我要这些东西,我给他弄了7管火药,5支雷管。火药分3次拿的。审讯员:田雨说他要这些东西干什么?吴青:他说要去莲江口炸鱼。审讯员:你把几次拿火药的情况讲一遍。吴青:第一次是1994年11月的一天,我到田雨家去玩。田雨说“你给我弄点火药,还有雷管。”我说:“看看吧,那东西不好整。”隔有10多天,我在单位井下蹓子旁边拿了两管火药放在靴子里,从井下带上来了。下班回家时,我给他送去。他说还不够,炸鱼不能只用这点。 隔了五、六天,我又在蹓子旁边拿了3管炸药带给田雨,他说还不够,除炸药外还要雷管。过几天,我又在蹓子旁边拿了2管炸药放在靴子里带到井上,田雨见了还嫌少,我说不行了,拿不上来了。后来我又给他拿了5支雷管。以后再没给他拿什么。审讯员:你拿的火药是黑色还是白色的?雷管是铜的还是纸的?吴青:火药是白色的,外面用蜡纸包着。雷管是纸的。审讯员:你不知道这样做违反国家关于易燃易爆品管理规定吗?吴青:我不懂,我是合同制工人,在矿上就是上班干活,没有人给我们讲什么课。审讯员:田雨他们是否给你过什么东西?吴青:没有。在孙海波等人逃离现场后,初次未点燃的炸药被火引爆,这就是保卫科幸存者听见的第二次巨响,这次爆炸大大加强了值班室的火势。使现场在短时间内烧成一片瓦砾。田原所戴的黄色短发套,也在大火中烧成灰烬,使他的身份更为扑朔难辨。
当然,把同伙的尸体留在现场,是犯罪分子是为担心的。闫文宇供认,他把守走廊时,曾对出来的孙海波建议把田原弄走,孙海波当时回答说:“整不出来,太沉。”闫文宇就说:“用炸药炸!”孙海波和田雨最后撤出时,闫文宇又问及此事,孙海波说:“烧了,看不出来。” 他们出门后,商量了一下,决定弃车步行潜逃。回到群楼后,把枪支弹药等都放在403室,匆匆议论一下,认为没有大的漏洞,孙海波便催着田雨快些回家,以免引起大的怀疑,自己也跟着走了。剩下闫文宇一个人看守。那一夜闫文宇几乎没合眼,一直与他同住的田原彻夜未归,也永远回不来了。他想象着田原留在保卫科值班室的尸体被烧焦的模样,有些毛骨悚然,窗外不断传来车辆疾驰,警笛嘶鸣的声音,屋内还存放着大量武器罪证,他随时都担心警察包围这幢楼房。直到第二天上午,八九点钟,孙海波和田雨又出现在房间里,他才稍微感到些安定。3个人讨论了一个白天,认为作案前进行的大量准备工作现在都能发挥作用,无人怀疑田原长期外出,即使再过多少年没他的消息,人们也只能以为他在韩国遇到了麻烦,而不会把他与眼前的大案联系起来。补枪时已经把田原眼睛上的特征打飞,至于文身,经过焚烧也不会留下大片的痕迹。总之,相信警察一时半会儿还找不到他们头上,彼此也就说了许多宽慰的话。
此后,他们每天都碰一次面,互相通报打听到的消息。由于没有迹象表明文身已作为警方调查的内容,3个人又说了一些感情方面的话,意思是只要能够像过去一样避过风头,来日还可大干一场。初五那天,趁闫文宇媳妇回娘家未归,3个人悄悄把枪支弹药运到闫家,放在铁箱子里。晚间,孙海波和闫文宇下楼,摸进暖气道,用钎子起下一些砖,把枪支弹药藏进去,用抹子把墙重新砌好,认为已经万无一失。 初六晚上,3个人到胶合板厂东销毁其它罪证,将作案时穿戴的全部衣物、田原的全部遗物焚烧一净。初七,孙海波同意田雨暂时离开鹤岗。初十,他和闫文宇仔细打扫了403室,将房子退还房主。闫文宇正式回家,宣称从外地归来。攻守同盟早已制订好的,他们甚至设想,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自杀手段。孙、闫两人多次研究了万一被捕的对策,孙海波强调,只要警方拿不到证据,即使田原的身份被发现,也定不了他们的罪。他们犯的是死罪,即使坦白也无法减刑,因此他再三告诫闫文宇必须顶住,闫文宇自然并无二话。 实际上孙海波心里明白,一旦被捕,万事皆休。早在初五,他抱孩子痛哭一场时,就已经感到此次公安方面破案的声势和力度不同寻常,看来此案不破是不会收兵的。他听说省里也来了不少人,这就更加感到危在旦夕。“案子作得太大了”,如果他尚存理智,就会清醒地认识到,无论他们筹划得何等周密,凭他们几个也是无法与一省的公安实力较量的。他更想不到,此案于公安部也在必破之列,2月16日,公安部特派五局副处长刘骁辉专程赴鹤岗指导工作,表明公安部决心直接介入破案。这种情况在以前是不多见的。
杀了这么多人,
如何能够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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