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九章 绘梨衣QQ加入群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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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没有穿她最爱的那套红裙子。
恺撒初次见她时她就穿着穿那套鲜艳的红裙,像是天空里自由飞翔的红鸟,从你的面前一掠而过,一道红色的闪电跳跃,还没来得及看清红鸟光鲜亮丽的羽毛,她就野喳喳地叫着消失于远处的天际线。
很多人都觊觎着这只美丽的红鸟,妄想把她关进金丝笼里,一个人好好欣赏。
卡塞尔学院里喜欢过诺诺的人能坐满一个餐厅,最终还是由恺撒把这只红鸟抓在手心,或者说他伸出手,红鸟就自然而然地把爪子放下,抓在他的食指上,好奇地左右观望。
恺撒从十五岁起就开始与女孩们约会,他那“深情”的父亲在与他见面是总是会谈论泡妞的心得,希望儿子也能和他一样,做一个浪迹花丛片叶不沾身的“生禽”。
然而他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按照一个正统英伦绅士的礼仪对待每一个女孩。
他从不吝啬自己的宽大温暖的胸肌,这玩意练出来就是给哭泣的女孩们靠的,不过他也从不会在任何一个女孩身上花费太多时间。
就像是一场美好的梦,往往两三天后他就会消失不见。
他只对外界宣称过诺诺一个女朋友,可自称是他女朋友的人找出来能组成一个女子连队,学院里还有好几位曾是恺撒的约会对象,对他朝思暮想。
他当然不承认,他说他遇到诺诺之前心如止水冰清玉洁,就是一个纯纯的大男孩。
诺诺则截然相反,嘴上总是念叨着有一百个前男友,因为她把幼儿园给她当小弟的流鼻涕穿开裆裤的小屁孩也给算上了。
“舞会刚刚开始,你来正是时候。”恺撒伸出有力的手臂,诺诺随意地把手搭在上面。
蠢蛋才会去问诺诺为什么突然肚子又不痛了,问她为什么又突然从床上爬起来穿礼服,还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要来跳舞。
如果你第一时间想的是要质问一位美丽的女士,那真是活该单身,但假如你们的关系到了那种老夫老妻之间平淡如水、毫无内心波澜的程度,那想说什么都可以。
恺撒当然不会说这种蠢话,不管美丑与否,年轻与否,他对待女性都异常温和,更何况眼前的还是他的正式女朋友,每一次与诺诺见面他都当做是在过节日。
过节自然就要送礼物,一年里有三分之一的日子他都会送给诺诺各式各样的礼物,包括中国的七夕,欧美国家的情人节,还有初次见面纪念日,表白日纪念日,圣诞节,万圣节,按照危地马拉风俗男女应该护送礼物定情的“塔库鲁鲁节”...
今天恺撒也准备了礼物,马上就是诺诺的生日,他在M1nt俱乐部帮叶胜订购结婚戒指时,帮诺诺也买了一件首饰。
“不到一个月就是你的生日,我会筹办一场比今晚更加盛大的晚宴。”恺撒从怀里取出一个烫金的精致红色礼盒,从中取出一条中间镶嵌有鸽蛋大小的红宝石的项链。
“Mint”在英文中有两个意思:一是指造币厂,二是指薄荷。造币厂源源不断地把黄金压成金币,薄荷则是鸡尾酒最常用的调料。
M1nt的创始人阿利斯特·帕顿将“Mint中的“I”用“1”取代,并赋予了这个“1”绝佳的创意:世界上第一个股东制富豪私人俱乐部。
恺撒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只要你有钱,大部分要求他们都能帮你完成。
你可以在一天之内同时享受夏威夷的阳光浴和日本的皇家泡泡浴,只需要打一通电话,一切工作他们都会为你办好,他们提供私人包机服务,还能提供全球多家五星酒店的折扣和顶级服务。
这家俱乐部在全世界有250名股东会员,将近百分之八十都是有名的亿万富翁。
他们永远只从媒体、金融、时尚、音乐、法律、体育、地产、医药、政界这些最具影响力的领域来选择股东会员,恺撒能入会,还得多亏他有个超级牛逼的家庭背景,否则像他这样连其他会员的年龄平均数一半都没有的大学生,即使资产足够,也难以通过入会申请。
不过他自己也没有去办入会申请,是加图索家族的人为他办的,作为他十八岁的生日礼物,那辆布加迪威龙和Mint会员的荣誉证书由弗罗斯特赠予他。
诺诺接过项链看了一眼,目光没有过多的停留,把它装回盒子,还给恺撒。
这并不代表她不接受礼物,但这件衣服没有可以装下礼盒的内包,只能让恺撒暂时保管。
她从来不拒绝恺撒的礼物,倒不是贪图加图索家的钱财,事实上,她本身就出身于豪门,从小过的是公主一般的生活,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家族并不会过多约束她。
她那晚去接路明非的法拉利就是从黑太子集团借的,一分钱没花,也没签借条,她的家族与黑太子集团在各方面有相当程度的合作,陈家大小姐在中国的某些圈子里还是很有名的。
“你看见苏茜和楚子航了吗?”诺诺挽着恺撒的手,和他一同进入大厅,学生会的人为他们拉开诺顿馆的大门,诺诺随手取了一副红色的面具戴在脸上。
“我没注意。”恺撒说:“我的心思全放在你的身上。”
“要我说,苏茜就是脸皮薄,对待楚子航这种软硬不吃的家伙,就得主动一点。”诺诺恨铁不成钢般地说。
“爱情这种东西是强求不来的,也许只需要一个眼神,也许需要一辈子的陪伴。”
“你说楚子航是觉得苏茜哪点不好,我的好闺蜜这么优秀,哪点配不上他?”
“他或许有什么心结吧,不过他对待女士的态度确实不够温和。”恺撒领着诺诺来到舞池边,“要跳支舞吗?”
“算了。”诺诺摇摇头:“带我去餐桌吧,我有点饿。”
“要不我让食堂送一份外卖,我们去安静一点的地方吃?”
“就在这儿吧。”诺诺说:“今晚我想待在热闹的地方,吵点挺好,至少不会感觉到孤独。”
“内心孤独的人在哪里都是孤独的。”恺撒说:“但有我在你身边。”
......
路明非满载而归,嘴里叼着香喷喷的烤猪手,餐盘里装着淋上酱汁的牛排、有手掌那么大的龙虾钳、沾着芥末的三文鱼寿司...
没什么人关注到他,他身手敏捷,打一枪换一个地儿,况且大家都带着面具,在他换了一身衣服后,谁也无法确认粉色骚包面具下的脸长什么样子。
今晚大家的关注点不会在一个吃货上,诺顿馆弥漫着爆发的荷尔蒙,男男女女成双成对,情侣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单身的都在寻找机会,去那些小活动报名匹配异性玩伴。
路明非在角落里的休息桌坐下,也不在乎什么礼仪了,反正带着化妆面具,丢人也不知道是他丢的。
他大口吃肉,胡吃海塞。
人在吃东西的时候会感到心情愉悦,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在餐桌上谈生意,心情更好,谈成的可能性就更高,一些人在失恋后暴饮暴食,也是因为吃东西会让他们好受一些。
这时,他感觉屁股微微震动,是手机在响,只响了一声。
他随身揣着两个手机,一个是他自己买的,一个是路鸣泽邮寄过来的,刚才是左屁股在震动,是他自己的手机在响。
可他此刻手上满是油,身上穿的衣服是借来的,弄脏了说不定要赔钱。
刀和叉放在餐盘的两边,比起优雅地用小刀一点点切割,他更爱一口咬下去把嘴里塞得满满的痛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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