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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比撕x更互相倒黑料了。
最开始被圈定为嫌疑人, 大家都还维持着冷静,并不想撕破脸,但攀咬一旦开始就难结束, 一步步突破底线。
简静觉得不舒服,甚至有点悔这么做,可令人无奈的是, 这个办法立竿见影。
赵璇喜欢程嘉佑,若非如此,怎么可说这样的秘密?
“我和美仙只是有点争执。”程嘉佑辩驳,“她脾气急, 有的时候为一点小事就会生气, 可我从来放在心上。”
赵璇说都说了, 也不在乎多说一句:“我听到你说了‘手’。”
程嘉佑解释:“她总是这个样子, 吵架就说手,提过七八回了,都是赌气。”
这个时候,当隐形人的季风才开口问:“你们两个人的感情怎么样?”
“还可以。”程嘉佑回答,“我们家里认识十来年了, 双方父母都熟悉,如果交往得顺利,毕业也许就会订婚。”
季风问:“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吗?”
程嘉佑迟疑着说:“还好,她只是有点真。”他和金美仙自小熟识,并不觉得她的脾气多难接受, 且她将他看得重, 事事都问过他,总得来说还算满意。
“那叫真吗?她招人烦。”简静适时开口,矛头对准王室友, “和这样的人住一个宿舍,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吧?听说你们寝室经常吵架。”
听说是有听说,但用脚趾头都猜到。
“一到晚摆千金小姐的谱,谁耐烦当奴才伺候她?”王室友冷。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王室友嘲讽金美仙架子大,却不小心波及到了他人。张闺蜜像是被踩了脚,跳来骂她:“你说谁是奴才?”
王室友瞥了她一眼,不屑道:“谁承认就是谁呗。”
“你就是嫉妒我做美仙的朋友。”张闺蜜反讽。
王室友哼了声,一脸懒得和她计较的表情。
这可不行,简静不得不次开口:“你说的朋友,是把自己不东西的东西你的那种朋友吗?”
张闺蜜和金美仙是什么“朋友”,看一眼就知道了。
她的外套是香奈儿的,旧款,领口和衣领上有残留的污渍,虽然被小心地清理干净,但奢侈品的成衣料子金贵,颜色褪了些必有痕迹。
尺码也不合身,金美仙小巧玲珑,穿的小号,张闺蜜人高些,穿小号的衣服不是穿不上,但行动间透局促,捉襟见肘。
这不是她的衣服。
同样的还有包,张闺蜜背的就是香奈儿经典的菱格纹包,五金和羊皮表有不少划痕。但她使用得非常小心,刚才放下包都忘记在下垫几张纸巾。
细心的呵护和粗劣的划痕显然冲突,唯一的解释就是使用者有两人。
金美仙不把奢侈品当奢侈品,随便使用,留下多大大咧咧的痕迹。而落到张闺蜜手上,她细心使用,尽量减少损耗。
看里的衣服和鞋,并不是什么奢侈品牌,却更贴身,显然这才是张闺蜜真实的经济水平。
这两个“朋友”,关系并不对。
与其叫闺蜜,不如说跟班更合适。
张闺蜜脸色涨得通红,想大声反驳,可奇怪,她敢和王室友互怼,却莫害怕简静。话到嘴边,像是鱼刺卡住喉舌,怎么都吐不来。
简静不忍心为难她,缓和语气:“你们的关系好吗?”
“她脾气不好。”张闺蜜嗫嚅道,“有时候说话口遮拦的,不太好听。但对我还不错。”
不加那句还事,加了句辩白,惹火了王室友。她反唇相讥:“不错?了你几巴掌,你还觉得不错?”
张闺蜜解释,王室友憋不住了,抖来:“本来我不想说的,人都死了,积点德。可你这么颠倒黑白,我也算佩服。告诉你们,金美仙是死有余辜。”
季风挖坑:“一个人脾气不好,也不说死有余辜吧?”
王室友张口欲说什么,可口的刹那,突然犹豫了。
季风简静丢眼色,来一下。
她:你自己上,白长这张脸了。
季风不好和她长时间“眉来眼去”,免得被这群人精小朋友看穿把戏,只好自己马,语重心长道:“是不是有什么隐情?”
帅哥的魅力是无穷的。
王室友的迟疑消散无踪:“金美仙害死了余秋。”
“怎么可?”程嘉佑不信。他了解金美仙,千金大小姐,脾气不好,经常得罪人,可又不是极道片,哪害人性命?
王室友说:“余秋以前是我们宿舍的,她家庭条件一般,但人长得漂亮,金美仙就老看她不顺眼,总刺两句。有一回,她背了个贵的包回来,说男朋友送的,结果金美仙就说,学校里的富二代她都认识,听说哪个在追她,别是人包养了。”
流言可畏,杀人诛心。
金美仙未必想夺人性命,可余秋的命运,却仍然因为室友的一句话而改变。
那时,余秋本来已经被学校推荐去国外做交换生,可有人气愤不过,暗中举报了她。学校三衡量,在流言的迫使下,取消了她的额。
余秋自杀了。
季风找学校核实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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