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善官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三十四章 腹有诗书气自华(上),末世小馆,秦善官,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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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开后,滚滚提着两只兔子扔进锅里翻滚了几分钟,拿出来放在地上,由林愁摘掉兔皮上的浮毛,干脆利落,动作飞快。
最后再去掉头颅和内脏,用两根柏木桩串起,架在炭火上。
烤肉的技巧永远都是最简单的,先烤后熏就是个中精髓。
烤到五六分熟时,在兔子表面随便撒上一点盐,用新鲜的芭蕉叶和松柏枝盖住火,烟熏即可。
放在一边烤着,这边林愁搓搓手,三两下将飞龙的皮连带羽毛直接撕掉,掏去内脏洗净,青盐抹遍其身,又动手用大青石挖了一口石锅出来,装了半锅水。
飞龙吊汤,讲究一个鲜字,不能沾油腥,不能沾金属,只能用石锅砂锅陶锅。
换句话说,捡回来的大铁锅,遭到了必然发生的冷落。
小黄蘑只需要七十五度左右的热水汆烫半分钟后倒掉水,沥干小黄蘑,撕成三毫宽的细丝。
这时石锅里的水也刚好泛开,小黄蘑细丝撒进去,林愁一手拎着飞龙的腿,一手用芭蕉叶编织的兜碗当勺子,舀出热汤淋在飞龙上。
林愁习惯性的开启了嘴炮...呃,解说模式,
“这是花尾榛鸡,又有个名字叫做飞龙,在大灾变前,是满清时期岁贡上少不了的一味珍品,它的肉质细嫩、鲜香惊人,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这个龙,说的就是飞龙,而它之所以又被称为飞龙,除了因为只有‘龙子龙孙’才能享用外,还有就是因为它脚爪部位的皮生得有如鳞片一般,你看,就在这里...”
“飞龙肉质细嫩的惊人,就像这样,只需要几遍淋水汆烫,就可以烫个五六分熟。”
又浇了几遍水,林愁将飞龙整只扔进汤中,在地上抓了一把嫩绿的野草洗净,撒进锅里,就把石锅端离了火堆。
“这是细野葱,也叫俄欧特,是长白山区鄂伦春人常用的调味料,飞龙吊汤,它必不可少。”
林愁用芭蕉叶小碗装了一碗汤,
“尝尝看。”
冷涵愕然,“这,就好了?”
常物煲汤,讲究的就是一个煲字,没有几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火候,能叫煲汤?
这前后不过两分钟的飞龙汤,冷涵着实有点吃惊,或者说是怀疑。
但林愁很自信,
“尝一尝就知道了。”
绿叶为碗,近乎完全透明的汤汁中飘着几许翠绿的野葱末和嫩黄的菌丝,一丝一毫的油腥都看不到。
随着热力渗透芭蕉叶,小碗微微变软,几丝极淡极薄的氤氲雾气从汤汁表面浮起,过不得碗沿,便彻底消散。
“呼。”
冷涵低头,小口啜饮。
温热的汤汁充盈着口腔,先是野葱的清香,随后是蘑菇的鲜美,最后是....
冷涵惊愕的睁大了眼睛,虽然从未吃过榛鸡做成的菜肴,但她万分确定,这就是飞龙该有的味道。
绵绵如初春薄雪,汩汩如深山细流,任何形容词在它的味道面前都是空泛乏力的。
唯有三字,鲜、鲜、鲜!
“这...怎么可能!明明只是浇了几次热水而已!”
林愁笑了笑,给自己盛了碗汤小口品着。
一只飞龙,不过五小碗汤头,这是下限,也是上限。
指了指碗里的汤,
“就凭这不过三分钟的简单汆烫,飞龙就能跻身八大山珍之一,年年岁贡,非天子不得食,这才是完美的食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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