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为妖孽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9章判决,天魔,重生日本当和尚,吾为妖孽,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我相信你可以的。”高木惠子走过来拍着他的胸口道。

“……算你狠。”

……

而在石原樟在高木惠子的补偿下沉浸在温柔乡的时候,小林绫的案子也终于在大律师的推进下被提交给了法院,并在最近进行了不公开的审判。

庭审的过程无需多说,就是举证、质证还有证人问话之类的内容,然后再结合案情还有具体情况来决定被告人的最终量刑。

这期间要是没有外来因素干扰的话,就算为小林绫辩护的是知名大律师,加之小林绫本人是在反抗霸凌过程中把人杀死的,但她带刀在身上却是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单抓住这一点的话就足以让检察官给她按上个预谋、蓄意之类的定性,让罪责从重触发,让她进监狱。

可架不住石原樟出手了啊,还是那种广撒网、全覆盖的方式,因此不论最后这案子落到谁的手里,那个法官在判决的时候都要考虑一下,违背石原的命令的下场。

更何况,那些霸凌女子的身后,或者说家人们也没有什么大人物,实在不值得他们为了舔那些人去得罪石原这种可以把他们带入‘地狱’的恐怖人物。

所以在综合考量之后,法院方面给出了对于小林绫的最终判决结果——

杀人事实成立!但因为是在被霸凌过程中而出现的犯罪,可以归类到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只是手段比较过激,造成了相对严重的可怕结果,所以照例要把小林绫送到教管所进行管教处理。

但也因为她未成年的关系——日本的法律规定,男女20岁成年,虽然最近修订了法案把成年年龄限制压低到了18岁,但小林绫作为高中生也只是个16岁的女生,还不到完全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再加上她的犯罪多少也属于激情犯罪,因此从轻处理之后的结果就是,免去教管监管的处罚,该为家庭监视居住。

时间的话,是半年,也就是说只要这半年当中她本人不再做任何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的特殊行为,小林绫就能以正常的身份回归社会。

自然,为了保证小林绫不会在事后被受害人家属找麻烦之类的事情发生,小林绫的相关资料将会按照法律程序进入隐私保护类目,不允许其他人擅自调查,曝光,否则将以对应的法规进行法律追责。

但学肯定是不能上了,就算要上,也要换个学校才行。

毕竟,她是在学校里杀的人,就算她本人不会在意,也架不住周围的同学的异样眼光和悠悠众口不是?

何况,日本又是个流行所谓的读空气文化的怪异地方,所以如果不想小林绫继续受刺激,还是将她转到别的公立高中继续就读的比较好。

而这一结果,对于小林绫的家人来说不啻于天籁,当场就激动的跳了起来,抱着自己的老公/老婆泪洒当场。

至于受害者一方……

虽然不服,却也没办法让法院改换判决,只能琢磨着要不要走上诉渠道,来为自己的孩子追讨公道了。

……

“总算是又搞定了一件事情。”时候从律师那里知道这一结果的石原樟也长出了口气,没有犹豫,将答应律师的劳务费给打了过去,算是结束了这次没有见面的交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言情小说相关阅读More+

联盟:我的剑姬有点狠

可爱的帅帅

最强末世进化

蔡四爷

我能看到生死簿

世事如潮人如水

聊斋:我竟成了普渡慈航

血浮华

我的生活有旁白

杯盏长生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