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血凌伤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八章 终是开学,布衣小书生,残血凌伤,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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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走前,大娃整了整凌云的衣衫,塞给他一双新鞋子。
看着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略显风姿的弟弟,切切嘱咐:“弟弟,念书累了就多休息,不要过于劳神费力,记得照顾好自己的身子!”
“阿姐,四郎我知道。”凌云轻轻抚摸着这几天,大娃给他赶制出来的书袋,笑着回道。
身体是鸽命的本钱,用功的前提是把身体照顾好,毕竟这个时代,那怕是看似简单的感冒,也是一件恐怖的事。
大娃欲言又止,一直到凌云离开,也没有再开口。
牛车离开广平村的时候,天地还是一片暮色,凌晨的寒气包围着牛车上的三人。
凌云身上裹着大娃围在他身上的粗麻布大衣,躺在凌大仁的大腿上,缩了缩身体,紧了紧粗麻布大衣。
听着沿途的蝉鸣和蛙叫,只觉得方才躁动不安的心,此刻一片静谧。
到了书院门口,有夫子在登记收费,交完费用的凌大仁是不能进去的。
他放下凌云,交给他三两银子,拍了拍儿子稚嫩的肩膀:“好好念书,半个月后我再来接你,若是有事记得写信。”
说着竟是红了眼眶,泪水不停在打转。
凌大仁强忍着内心的不舍,不想让凌云看到他的脆弱,一直到转身离开,愣是一滴眼泪也没流。
“我知道,爹,我会好好念书的。”没有慷慨激昂的说辞,只是简单的话语,却是寄托着全家的期待。
他知,他们也都知,却从来没有要求过他什么。
但是一直以来他都要强,别人走不出的路,由他来走。
“嗯,进去吧!记得要听夫子的话。”凌大仁看着凌云进了书院大门,这才背过身离去。
许久后凌云回头看了一眼,见背过身走下阶梯的凌大仁,偷偷用手抹了抹眼睛。
看着父亲渐行渐远的背影,凌云五味杂陈,但他知道此刻不是矫情的时候。
深吸一口气,回过头跟着书院前来接引的人,先是进了宿舍,随身携带的衣物过多,他得先将东西放好。
接引的人同他一起将东西放好,离开前将写有甲字的令牌交与他,并告诉他这是他所在的班级。
他明显感觉到接引人轻声叹气,不知道是不是他听错了。
带凌云进去之后,走出来的人不禁摇了摇头。
心想又一个五六岁的小屁孩寄宿,晚上怕是又有的忙了。
原来之前也曾有很多小孩要求寄宿,可是五六岁的小孩,又有几个能独立照顾自己。
再者说进到书院来的人,非富即贵,平常在家都是掌上明珠,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以至于每次有事都是倒地不起,大哭大闹,导致他们忙上忙下,到头来却还落了个照顾不周的名声。
不少家长竟然联名投诉他们,真是吃力不讨好。
后来他们纷纷上报,要求十岁一下的小孩不准寄宿,谁知刚上报到院长大人桌上,竟被一口回绝。
不过总是听闻书院管理人员的哭诉,觉着这也不是个办法,于是院长就地改革。
凡事寄宿书院的学生,无论大小,中午晚上到点不准哭闹。
凡是大哭大闹超过三次者,直接通知家长把人带回,书院不再给予住宿。
所以才有了凌云看到唉声叹气的一幕。
因为来的早,宿舍里只有他一人,看着空旷的房间,回忆感油然而生。
想当初,他一个人,背着小书包,后背扛着一个**袋。
书包里装着几件破旧的换洗衣服,麻袋里的是从家里带过来的被子。
因为没有钱,家里也没有多余的被子,所以每当他回家,都得把这番被子带着,以至于被很多人嘲笑过。
只不过自己的情况自己知道,而且他又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每次总是泯然一笑,不放在心上。
只是带被子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特别是刮风下雨的天气。
就算他在想回家,也不得不放弃,因为若是淋湿了棉被,回去也得受冻。
那时的他13岁,小升初,没有人陪他去,他也是第一个进宿舍。
回想起那段时光,真的令人欣然向往。
现如今,换了地方,未来会怎样,他不知道,但他知道科举是他必经之路!
他没有不成功便成仁的决心,但如果不逼自己一把。
又怎么知道自己和古代万中无一的状元郎,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差距呢?
他懂得很多,可是有时候人生就是这样,你知道的越多越迷茫!
上辈子那么努力,是为了让奶奶享福。
这辈子,是为了大家,因为他不在是孤儿,他有父母,有姊妹。
所以他要努力,要奋斗!
书院大门阶梯之下。
“儿子,再考虑考虑。”男人语气心长,手还抹了一把泪。
“爹,您就别劝我了,不管你怎么说,这次儿子我就是要寄宿。”
走近一看,原来是周大富和他的儿子,正因为寄宿问题争执不下。
“儿子,你想啊!从咱家到这半个时辰都不用,而且父亲我专门为你改造的马车,四平八稳,哪怕你在来的路上躺在上面小憩,丝毫不影响。”
胖子将头扭过一边,不为所动。
周大富见状,挪了个位置继续游说,“儿啊,你看这书院的房子,哪有我们家住的舒服,这荒郊野岭的,蚊子成群结队,晚上你怎么入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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