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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家事】
这种车自然不可能有空调的,但是却在副驾驶座位前,架设了一个小小的电风扇。
九月的天气还是有点热的,此刻风扇吹出来的风却是对着欧秀华的。只是这个风,却让欧秀华越发的焦躁。
“一会儿,接了孩子,我自己带孩子会去就好了,真的不用麻烦你了……”
欧秀华说着,扭头瞟了一眼车厢里……
面包车里的座位都拆掉了,空出来的车厢用来拉货的。此刻,欧秀华的自行车也被放在了车厢里。
“不麻烦的,小欧。”司机摆手笑着。
“不行。”欧秀华摇头:“你还是赶紧回去吧,万一让经理发现你用单位的车开出来帮我接孩子,你肯定会被扣工资的。”
“没事的,经理今天不在。而且……平时他对这种事情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眼的。
上次经理的妹妹搬家,都是我开着车过去帮忙拉东西的。
经理人很好的,只要不耽误公司里拉货的工作,平时我们用车做点自己的事儿,经理都是不问的。”
欧秀华用力抿了抿嘴,思索了一下,又道:“这样真的不好,我心中不踏实的……”
“真的没事的。”司机努力的笑着,然后摆摆手:“对了,还有一会儿才放学对吧?你坐一下,我去对面小店里买包烟。”
说着,司机开门飞快的走开了。
·
侯长伟今年四十四岁。
相貌普普通通,本事普普通通,能力普普通通,头脑也普普通通。
是那种扔进大街上人堆里,就再也找不出来的那种,最最平凡的人。
这辈子没做出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也压根没打算过做出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
侯长伟没念过多少书,他这个年纪的一代人,年轻的时候都被那个特殊的十年耽误了。
小学毕业后就没念书了,如今的文化程度,自己看看报纸看看书是没问题的,但再多的墨水就没有了。就这,偶尔一些时候,看书看报的时候,遇到一些生僻字还是靠猜的。
不过不要紧,看得懂就成。
父亲过世的早,母亲倒是还在世。
他自己,无儿无女。
准确的说,侯长伟是一个中年鳏夫。
七年前老婆去世了,白血病。
去世之前,两口子的日子还算恩爱,偶尔也吵架,但总体还成。
只是一直没孩子。
去医院查过,说是问题出在了侯长伟身上。
他一开始很纳闷的。
自己之前和老婆在一起从结婚之后,两人的那方面的事儿,一直都还挺正常的也挺和谐的。
自己从没觉得自己不中用啊。
不过医生解释了,说这个问题和男人的那个能力不是一码事。
后来医生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空包弹。
侯长伟才听明白了。
听明白了后,两口子也没办法,这个病不好治。
侯长伟后来倒是对老婆很好,心中怀了一分愧疚。
自己有这个问题,这辈子怕是没孩子了,而老婆跟了自己,也要落得一个一辈子无儿无女的结果,就挺倒霉的。
然后,又过了些年,老婆生病了。
侯长伟无怨无悔鞍前马后的伺候着,一家家大医院跑着。
拖了一年半,到底还是没能把老婆留住。
人走了,最后就剩下个骨灰盒,埋在了郊区的一个公墓里。
老婆走的时候,侯长伟也就三十多岁。还算是年富力强的年纪,又不缺胳膊少腿儿的,人么,普通是普通了点儿,但身边也总有人说着要给他张罗再介绍一个。
侯长伟统统都拒了。
一来呢,头几年的时候,老婆刚离世,侯长伟心里的那股难受的劲儿还没泄掉,不想找。
后几年,悲伤是平息了,但家里亲戚长辈什么想介绍,侯长伟也都一一拒绝。
原因也简单:不想拖累了人家。
自己不能生育的毛病只有自家知道,这辈子活该无儿无女了。何必再娶一个女人回来,夺了人家的儿孙满堂的幸福?
就别害人了。
就这么一个人过着,不知不觉就四十多了。四十多岁后,给他张罗的人也见减少了。
侯长伟这个年纪的老男人,不吃香了——因为他只有年纪,却没钱没才,相貌又普通。
也行吧。
日子么,怎么过不是个过呢。
侯长伟原本也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着了。
直到在单位见到了欧秀华。
·
从陈诺和陈小叶的颜值可以看出,欧秀华长的是很好看的。
虽然前半生坎坷,遇人不淑,还坐过牢。容颜憔悴了许多,四十岁出头,就有了白头发,但出狱后生活稳定后,人的气色也就渐渐好了一些。
侯长伟对欧秀华是真的看到眼睛珠子里去了。
谈不上高尚,也绝不算是下流。
就是那天在单位,看见这个女人休息的时候,穿着工作服,但衣服却洗的干干净净,护袖戴的整整齐齐,还用了头绳把头发扎了起来。
那天下午,那张鹅蛋脸的侧影,直接就把侯长伟的心,一箭射穿。
后来就留了心了,也偷偷打听了欧秀华的情况。
一个女人,前半生遇人不淑,结过两次婚,两个婚姻嫁的男人都是人渣。
最后还被害的坐了牢。
如今一个人带着和两个前夫分别生的俩孩子,过生活。
想来应该是很艰辛吧。
侯长伟年轻时候听说书,都说自古红颜如祸水。
他就想啊,按欧秀华的这个模样,现在都这么好看的,年轻时候一定更好看,绝对可以算是“祸水”级的了啊。
可这个祸水,却怎么让自己却活成了苦水呢?
平时也留心欧秀华的情况。
这个女人的人品不错的。做工作仔细认真,从来不偷懒儿,每次划分工作,不挑不拣,让做什么都兢兢业业的做。每次她划分包干的区域都是考评最干净的,投诉也是最少的。
在单位不争不抢的——唯一的一点特殊性就是家里有两个孩子需要照顾,平时调班的时候,总要找同事去求人换更方便的时间。
但她也从来不白换,答应和她换班的同事,平时工作里,她都会帮忙做一些。
吃穿都很简朴,每天就骑个自行车来回,寒暑天都一样。
从没见她穿戴过什么首饰装饰。
跟同事关系处的也不错。
不错是那种,处的不好不坏,大家都她人不错。但是她却从来不会往人堆里凑,也从来不跟人私下里八卦什么张家长李家短的事儿。
看得出,是一个本分的女人,而且是个过日子的。
侯长伟的心,热了,烫了。
最重要的一条……
欧秀华有俩孩子了。
侯长伟忽然觉得,这直接就把自己心里最大的心结给去掉了。
自己不能给女人孩子,所以不想害人家。到了欧秀华这儿,却似乎就不是问题了。
侯长伟对欧秀华的感官就很简单,俩字:喜欢。
不是那种居高临下带着施舍的心态:你坐过牢,你结过两次婚,你带着俩拖油瓶。
不是这种。
就是喜欢。
就是那种,上班的时候,偶尔能看到她几眼,莫名的心里就开心一些。
偶尔遇到了,点头打个招呼,听见欧秀华客客气气的喊自己一声“侯师傅”
——这听着怎么就这么顺耳呢?
再然后,侯长伟开始行动了。
老侯不会追女人,但至少也年轻过。别的不会,就会两条:
手脚勤快,嘴巴勤快。
平日里,每天都会找机会和欧秀华在单位多打几个照面,熟悉后,也偶尔能客客气气的说两句攀谈的闲话了。
嘴巴上,也可以客气的多讲几句关心同事的话,过问一些不太敏感的对方的家庭生活上的闲事儿。
行动上么,也就是遇到了,帮忙提个东西,拿个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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