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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也很简单,直到这时候,丁云才知道整个公司只有原身一个人跟公司签的是一九分成合同,其他人签的至少都是二八或三七,至于为什么会这样。
公司给签约艺人的第一份合同都是一九分成,只是大多数人并不傻,不愿意签,这时候公司才会拿出二八分成的合同,如果十分难搞的话,那可能三七分成的合同也能拿出来,至于再高,那就不可能了,公司根本不愿意多出血。
而原身当时签约的时候,只是纯粹为了三千块钱的保底工资,外带包吃包住和五险一金,压根就没有在意分成。
公司那边又不傻。
显然不可能提醒她或者给她更换合同,所以她的合同就一直维持了下去。
不管怎么说,反正在丁云拿不出违约金的情况下,她父母也不可能替她出违约金,这种情况下,周娥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继续上诉,要么就是索性直接放弃,不管了,甚至最好能直接跟丁云断绝所有关系,避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需要一起背负六百万的违约金。
直到此时,许大杨才开始后悔。
后悔自己的选择。
早知如此就不闹了,不解约就不解约,被冷藏和没工作,就冷藏没工作好了,实在不行至少还能拿闺女换彩礼。
再怎么都不会比现在。
需要背负六百多万违约金来的惨。
至于能不能后悔说不解约了,随着局面对调,已经不是周娥他们说了算。
公司那边可能是出于想杀鸡儆猴。
所以是直接开始索要违约金。
甚至还申请了强制执行。
既去了丁云那强制执行,也去了他们老家那边强制执行,要收房子之类。
这时候他们的操作就精彩多了。
又是想方设法的哭诉,又是骂公司不要脸,又是表示你们强制执行就强制执行他们闺女的资产不就行了,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凭什么执行他们的房产?
最后甚至到处表示,他们要跟丁云断绝关系,断绝往来,让公司有事情找丁云,卖身都无所谓,不要来找他们。
这番前后不一的操作,无疑再次印证了先前网上的爆料,就是周娥和许大杨根本不是真心为女儿好,只是把女儿当成摇钱树,不甘心摇钱树就此倒塌。
才会特地又是起诉,又是搞事。
于是一时间,他们一家三口都快成过街老鼠了。公司那边则是直接嚣张的带人去丁云住的地方,直接搬空房间。
至此,丁云才彻底按耐不住。
并且因为父母原形毕露,总算再也不用担心会有脑残,说什么要孝顺之类的话了,所以丁云立刻就开始了起诉。
以公司先行违约为由起诉。
要求公司赔偿。
至于证据,丁云查到的,公司已经有三年没替她交过五险一金的证据,以及自己入职五年以来,有两年零六个月没有收到保底工资的证据便足够用了。
这些可都在合同里有清晰写上。
所以按合同来算。
的确是景和公司那边先违约的。
除此之外,可能是担心先前那些证据不够解约,丁云还顺带着把她这段时间调查到的,景和经纪公司偷税漏税的证据,也全都顺带着一并给带了过去。
就差没直接报案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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