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飞衡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69章 金大人,这个武圣过于慷慨,百里飞衡,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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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秦近扬准备去趟青楼……对面的茶馆。
该省省该花花。
秦近扬的怀里虽然藏着一大把金叶子,买三间青楼也没什么难度。
但他还是喜欢从一些细节处,节约花销。
不是抠……
是站在局外人的客观角度,去审视这种特殊的文化。
咦……
还有人成亲,看起来是个好日子。
我靠……
新娘居然是青楼里的姑娘。
难怪了……今天青楼格外热闹,就连对面的茶馆都到处是人,秦近扬多掏了几两银子,才找到个座位。
青楼姑娘出嫁,可真是稀罕事。
老鸨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扮演着姑娘亲娘的角色,光看眼泪,是足够伤心了。
至于是伤心摇钱树跑了,还是打心眼里的欣慰,就不得而知了。
新郎官高头大马,虽然是迎娶青楼姑娘,但脸上却没有丝毫接盘侠的憋屈,反而是满脸真诚,眼睛里是真情实意的爱慕。
秦近扬打量着新郎官,他一眼看得出来,新郎官并不富裕,虽然外面是崭新的大红袍,可红袍下的衣领,却露出一些磨损陈旧。
……
“新郎官是个举人,虽然穷了些,但有这举人身份,随随便便就能娶一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为什么要娶个人尽可夫的青楼女子……奇怪!奇怪!”
茶馆里,众人议论着这朵奇葩姻缘。
原来是举人?
果然有些读书人的气质。
但举人去青楼女子?
不合理啊。
秦近扬也好奇起来。
没穿越之前,他闲着没事逛论坛,有个帖子对比了古今读书人的文凭。
根据招录人数对比下来,举人相当于个博士了。
当然,帖子的评论区也有人辩驳,毕竟不是一个维度的文凭,只是个大概参考。
一个博士,明目张胆娶青楼女子?
还挺魔幻。
虽说前世也有博士接盘失足,但夜总会接亲这种事情,总归是奇闻。
“呵呵,你们懂什么……如果不是这个青楼小姐,张举人就饿死了……”
有人站出来道,似乎是知道一些内情。
“常言道,戏子无义,表子无情……张举人当初花了她多少银子,等赚了钱,再赔给她便罢了,明媒正娶一个青楼女子,简直荒唐。”
“更何况,白员外不止一次想嫁女给张举人,这点银子白员外挥挥手就能还清……依我看,张举人就是蠢,不识好歹。”
另一个读书人打扮的青年骂道。
他并没有举人身份,还只是个秀才。
他认为张举人在羞辱读书人。
“小小年纪,你懂什么是相濡以沫吗?你懂什么是爱情吗?”
有个青年站起来反驳小秀才。
秦近扬摇摇头。
自古读书人和青楼女子的故事,好像就没有结束过。
“哈哈哈……爱情?”
“你也不怕笑掉大牙……你理解的爱情,是青楼女子一心一意,为了小秀才奋不顾身,舍弃一切……其实呢?青楼女子只要是个读书人,就可以发生爱情……”
“就张举人娶的这个女人,不知道资助过多少读书人,只不过是他考上了举人而已……如果今日是别人考上举人,那新娘还是她,但新郎就是别人了……”
“你告诉我,这是爱情?”
秀才轻蔑一笑。
“行了!行了……别人大喜的日子,你们又吵闹什么……我是张举人的好友,对他的事情最清楚!张举人当然知道这姑娘养过其他书生,但那又如何?”
“姑娘养过再多的男人,也改变不了她救过张举人性命的事实。”
“难道青楼女子嫁人之后,就不可以遵守妇道?”
“难道普通人家的姑娘,就没有红杏出墙的例子?”
“生而为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白员外居心叵测要嫁姑娘,也不过是贪图张举人年纪轻轻,日后可能会飞黄腾达,他白家的身子虽然不脏,可心也不干净。”
“张举人饿肚子的时候,白员外可没帮过一个馒头。张举人埋老母亲的时候,也没见白员外送来一张草席,反而是你们瞧不起的风尘女子送了一口棺材。”
又有个读书人站出来,制止了茶楼里的争吵。
“哼,她又不是只帮过一个书生……风尘女子,果然心机歹毒……远离!”
秀才嘀嘀咕咕,心里还是不舒服!
……
“发喜糖喽!”
青楼里有几个小厮跑出来,四处扔糖果。
楼里有姑娘被堂堂举人明媒正娶,那可是一段佳话,楼里上上下下可都喜气的很。
其实姑娘的赎身钱并没有攒够,但老鸨子这次特意发了善心,让姑娘早早离开这是非之地。
糖果四散开来,人群跟着哄抢。
秦近扬并没有去争抢,说来也是奇怪,偏偏有一颗糖果,就落在他面前的桌上。
手里捏着糖果,秦近扬脑海里却有个人影,挥之不去。
金卿云。
苏战南把他的尸体换回来,现在已经运回家了吧!
说起来,如果不是戚佅城发生动乱,金卿云也会是一个新郎官。
……
唉!
秦近扬站起身来,叹了口气。
金卿云所在的小镇,距这里并不远,秦近扬决定去一趟。
虽然他和金卿云并不熟,仅仅一面之缘。
但这个青年给秦近扬的心灵冲击,却要超过很多人。
第一次见,青年人意气风发。
第二次见,他已经被悬挂在戚佅城城墙之上,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
第三次见,少年已经是冰凉的尸体。
离开茶楼,秦近扬直接买了一匹快马。
随后,他头也不回的朝另一个小镇飞奔而去。
许雯卿正在闭关,还得好几天才会出关,自己的假期余额还有很多。
其实秦近扬自己都说不清,他去找金卿云干什么。
又或许,什么都做不了。
但他就是想去看看。
如果有灵堂,就远远的上一炷香吧。
……
这个小镇比较繁华,之前和金卿云抢马,也发生在这里。
故地重游,秦近扬心里不是个滋味。
镇子口,有个少年正在用拳头砸柳树,和疯子一样。
秦近扬下意识多打量了几眼。
门口有个猎户,秦近扬将其拦住:“老兄,打听一下,金大人的家,在哪个方向?”
说话的同时,秦近扬把一袋酒送给猎户。
猎户脸上原本还有些不耐烦,问到酒香,立刻眉开眼笑。
“小兄弟,你也是来吊丧的?”
猎户问。
“呃……是……”
秦近扬点点头。
看起来,金卿云的尸体已经运送回来,已经有不少人来吊丧。
“唉……金大人真是命不好,好不容易培养出个好孙子,居然就死在了戚佅城……从今往后,金家可怎么办……”
猎户叹了口气。
想当年金家风光的时候,金大人大方,自己的猎物也能卖个好价钱。
“金家……怎么了?”
秦近扬皱眉问道。
“金卿云战死,尸体运回来了,惨不忍睹。”
“金老爷子伤心过度,直接昏迷不醒,听大夫说,金大人虽然气息还在,但很有可能一病不起,或许也就是个把月的寿命了。”
“等金大人一死,金家残留的那点家底,也很快就没了。”
猎户唉声叹气。
“老兄,看起来你很了解金家啊……能详细说说吗?”
秦近扬来了兴趣。
“关于金家,小兄弟你可算问对人了,前几年我可是金家的常客。”
“其实在好几年前,金家就已经是个空壳子,虽然表面看上去富丽堂皇,但羊粪蛋蛋外面光,内部早就千疮百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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