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黄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一十一章 青鸟殷勤为探看,重塑旧时光,地黄丸,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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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商好奇的询问手机名字,林白药笑道:“要不你给起一个?”
“啊?真让我起?”
“对,你比我有文采,起一个好听的。”
叶素商摇摇头,道:“手机是大众商品,绝对不能讲文采和好听,最主要的是朗朗上口,便于记忆传播……你们有备选名字吗?“
“大家讨论最多的有四个,华正,丽影,天星,阿尔里克。”
叶素商笑道:“alhrick的音译?好家伙,神圣的统治者,谁起的名字,简直雄心万丈。”
“法国萨基姆来的专家,他疯狂的喜欢这个名字,说什么既神圣也纯洁,他要为自己还没出生的女儿起这个名字,所以建议宁安科技的第一款手机用阿尔里克命名。”
“寓意虽然挺好,但我认为还是起个中文名吧。现在大家以英文名为荣,可未来总有一天,大家将以自己民族的文化为荣。”
林白药的眼中,全是欣赏。
性格合拍,那是相处的快乐,三观合拍,那是灵魂的升华。
有幸相遇,感谢同行!
“民族为荣……那就叫荣耀怎么样?”
林白药失笑道:“荣耀我很喜欢,可这个名字属于别人了,咱们换一个。”
“哦,那好吧。”
叶素商轻轻咬着食指,这是她思考时惯常用的小动作,来回走了几步,忽而抬头,美眸星光闪烁,道:“青鸟!”
“嗯?”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叶素商兴奋的道:“这首诗家喻户晓,古代相见很难,青鸟具有使者传信的意义,正好由古及今,手机可以取代,并最快的让爱的人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林白药鼓掌,道:“好,就青鸟吧。”
“……你不再考虑考虑?手机名字可是大事,我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好歹让大家讨论讨论……”
“不用了!青鸟很好,我喜欢就行!”
“喂,林白药,企业家难道不应该虚怀若谷的吗?这么霸道,你的员工会乐意吗?”
“叶素商同学,你还年轻,不懂霸道总裁的好,我原谅你!”
“霸道总裁?什么鬼?”
“让小女生欲罢不能的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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