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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远敢笃定的给出这么一串结论来,胖勘都有点为他担心。
倒是吴军听惯了江远出结论的常用词,问:“实际身高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这个案子比较有特点的地方了。”江远的手在空中虚化两下,道:“您看这个鞋印的后半部分,有一点点拖滞的感觉吧。”
“这是什么?”吴军问。
胖勘跟着足迹专家混过,脱口而出:“小马拉大车?”
江远瞥他一眼,道:“我们一般叫小脚穿大鞋,但是一个意思。”
小脚穿大鞋是相对容易的,有很多分辨点,除了江远说的拖滞,还有可能形成重跟,或者两侧的虚压,以及大拇指,小拇指等位置的重心的变化。
总而言之,小脚穿大鞋是非常容易被拆穿的,但凡读点书,学习一点痕检知识,或者到监狱里进修个三五年的,都应该懂得相关知识。相比之下,想要隐藏鞋印,有好更简单的方法,比如说……
“那这人有点傻啊,是个素人?”胖勘就是学过的,一句话说出重点来。
江远这时候却摇摇头,道:“这人略有点不同。”
“哪里?”
江远道:“你看鞋印的外弧边缘……这个人应该是穿了增高鞋,而且是小脚穿大鞋,我认为应该是成套的。”
吴军点点头,记录了下来,并道:“看尸体,都戳了很多刀,而且用的力气都很大,到了不必要的程度了,很有可能是情杀……”
“袁语堂应该是双性恋。也有情敌的可能。”
“同性恋也可以有男性情敌。”
“说的也是。”
“不过,一个杀两个男人,就算是有钥匙,趁着两人睡着进来杀人,难度也是很高的。”江远盯着地上的血泊看了一会,又道:“到杀袁语堂的时候,他已经醒过来了,这边的血泊是用水多次冲洗过的,有可能残留有凶手的血液,你们多擦一点检材回去。”
特意冲洗过的血水,只能掩饰痕迹,不能消弭dna的存在,要想彻底清洗干净,得用一些独特配方的清洁剂。
胖瘦现勘应了一声,都俯身擦了起来。
江远继续盯着四周看了会,又道:“这边公寓的卫生,应该是请人打扫的,一会让人问问看,卫生间的毛巾之类的是否有丢失的。”
“你怀疑凶手受伤了,自己用毛巾包扎了?”
“对,枕头被单之类的也找一下。有可能他滴血到哪里,就地抽走了一两样也有可能。”江远说着,自己就找了起来。
他尝试着看,是否能找到不完整的血迹,那肯定就是凶手留下的了。
江远做到这里,已经有点轻松的感觉了。
眼前的案子,给人的感觉,激情杀人的成分是比较大的。
而激情杀人,如果是一击致命的还好,这种当面拿刀捅,而且第一下捅不死,后面在对方的反抗下强行捅死,又不解气,还使劲捅十几刀的,很难做到不留下证据。
这种情况下,要想逃避打击,隐藏犯罪事实,要么就得将尸体被发现的时间延长,使得现场的生物物证都自然变质。要么就是抛尸,再深度清洁现场。
不过,清洗现场本身就是个技术活,抛尸也有被发现的风险,制造的第二现场也不见得就不被发现。
从刑侦的角度来说,激情杀人的案件,普遍难度不是很高。
而激情杀人的参与者,往往也都是不计后果的。所以才叫激情嘛,如果不是冲昏了头脑,气氛到了杀人的程度,正常人拥有正常的思维的情况下,根本就不会采取杀人这种方式。
找了一圈,没看到不完整的血迹,江远也不气馁,起身总结道:“目前来看,可以先排查一下,袁语堂的男性情人,或者情敌中,有穿增高鞋,同时穿大码鞋的男子。”江远估计了一下,道:“增高以后,这个人应该有180公分左右,鞋号44。”
吴军隔着栏杆,高喊了一声:“黄队长……”
黄强民颠颠的跑了过来,问:“有眉目吗?”
江远于是将几人刚才的判断,重新复述了一遍给黄强民。
黄强民念叨两句,立即道:“我现在就让伍军豪再过来抓人。”
江远这才想起来昨天的小偷,忙问:“那贼抓住了吗?”
“抓住了,正审着呢。老贼了,稍微有点嚼头。”黄强民说着掏出手机,自己忙活去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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