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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初既然都想要人家的玉米苗了,自然不会承认自己嘲笑他,因此连忙解释道:“我笑是觉得你很可爱,敢于尝试各种新鲜的东西,充满好奇心和探索欲,这是很珍贵的品质了……”

古时初把人夸了一顿,就又说道:“我想要这两株草,不,植物,是想再种种,说不定能种出什么不一样的东西呢?而且就算它们不开花,但这样种着也挺招人喜欢的,叶子又长又大,想一条绿带,被风一吹,特别潇洒,摆着欣赏也好啊……”

古时初并没有直接说玉米可以当粮食,毕竟明洵没有见到过长成的玉米棒,更没有吃过,所以还是等这两株玉米苗开花结穗,他亲眼看见了,更有说服力。

玉米作为易种又产量高的农作物,第一个把它种出来并验证了用途吃法的明洵,以后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惊喜呢,毕竟,现在还是以农业为主的朝代啊。

明洵大方地把玉米苗送给了古时初,古时初并没有把它们移植走,而是吩咐了人如何照料它们,毕竟不是花草,跟小花园里其他植物的种植方法是不一样的,古时初可不想让人把这珍贵的两株苗种死了。

明洵和古时初新婚的第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两人早就很熟稔,相处的时候没有丝毫不自在,明洵终于找到了机会跟古时初炫耀他的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是机关绝妙的小物什,就是昂贵稀奇的宝物,或者不知道从哪里得到的珍禽异兽:琉璃猫、绿孔雀、金丝猴……

古时初算是开了眼界了,怪不得大家都说他是玩物丧志的纨绔子弟呢,收集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动物、植物都有,爱好可够广泛的。

她之前还疑惑过,为什么古时瑶的上辈子,祁阳侯府会败落得这么快,毕竟祁阳侯府有一百多年的底蕴,按理说不可能短短几十年就败得差不多。

如今一看,按照明洵这样什么珍稀物件儿都往自己府里收藏的做法,肯定等管得住他的祁阳侯夫妇去世之后,他就不再受拘束,开始大肆败家,不计成本地收集各种稀罕东西了,可能还时不时被人当成冤大头骗了,久而久之,这家能不败完吗?

“时初啊,不如我们去其他地方玩玩吧?我长这么大都从来没出过京城呢,爹娘不让我离开,说不放心,但现在我跟你不是成亲了吗?他们就没借口再阻拦我了。”明洵突发奇想地对古时初说道,眼睛亮晶晶的,十分期待地看着她。

古时初忍不住瞪大了眼睛,没想到明洵的心思还能更野啊,不过没关系,她的心也很野,能外出游玩,不管去哪里,她都很赞成,因此她二话不说就道:“好啊!不过我们得提前准备好才行,出门归出门,我可不想路上受罪。”

“那是当然!我自己就身娇肉贵吃不了苦,自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了,就算外出也得拿出咱们的排场……”明洵很有自知之明,他本来就享受惯了,比古时初更怕受苦。

古时初十分满意他有这个自觉,毕竟有自知之明的男人总比自视甚高、还对自己没有清晰认知的自大男人好,如果明洵自不量力,什么都不准备,脑袋一热就仆从都不带,两手空空就出门,那她绝对不会跟他一起去的。

“那咱们先规划好去哪里吧,行程表总得做一个,还有沿途会经过哪些地方、那些地方各有什么神奇之处或者新奇之物……这都得先了解了,才不会到了之后跟无头苍蝇一样毫无头绪乱撞……”古时初说得头头是道,明洵听得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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