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吃玉米的读书郎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八章 会自爆的血奴虫,大玄印,爱吃玉米的读书郎,红袖添香),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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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戡先是安慰道,“鬼牙,莫因你弟弟的死伤心过度。”后是冷笑道,“人族蝼蚁,你倒是挺有胆量,本大人的狗你也敢杀。”
会被竹戡这么安慰,直接是将鬼牙整不会了。
在武书面前,鬼牙就是想要做做样子,好让竹戡知道,它鬼牙也是重情重义之辈。
竹戡却是明知鬼血蝠一族是什么德行,偏偏还要配合着鬼牙演这么一出。
真可谓是各怀鬼胎!
悬挂于武书胸前的碑石率先开口道,“小小灵族?真是很了不起的样子?”
未见武书开口,却是听到了说话声音。且对方直接看出了自己的跟脚。竹戡冷笑道,“今日又多了一个击杀你的理由!”
鬼牙是立马请命道,“主人,此子交给鬼牙处理,鬼牙一定会让这个该死的人族不得好死。”
武书的实力境界不高,却是能够将鬼爪击杀。
在对武书一无所知前,竹戡还是想要看看眼前这个人族蝼蚁有何本事的。
竟然能够将鬼爪击杀了。
竹戡轻轻点了下脚尖,整个人便是虚浮与半空中。竹戡道,“去吧!”
嗖一下,鬼牙便是怒道,“人族废物,纳命来?”
在与鬼爪的对战中,武书是知道诅咒之力能够很好的克制鬼血蝠的血奴之法攻击。
体内玄力运转,武书是直接进入魔形态。
手握大锤,武书揶揄道,“咬人的狗,从来不叫。这个简单道理,难道你不懂吗?灵族的好狗。”
鬼血蝠一族皆是以控制强大的血奴为毕生所修的目的,如今会成为竹戡的妖兽,在鬼牙看来,这本就是一种侮辱。
而听到武书的所言,完全就是在蔑视鬼牙。
鬼血蝠一族战帅级强者何曾被人当做看门狗对待。
鬼牙怒道,“人族蝼蚁,你这是找死。血奴虫,去!”
相比鬼爪所控制的血奴虫,鬼牙所控制的血奴虫数量只能用铺天盖地来形容。
武书不屑道,“真是乏味!鬼血蝠一族皆以血奴之法为荣,殊不知,作为一名妖族,修炼出强大的魂技及修炼好一门强大的战技才是正道。”
哗啦一下
玄火是以武书为中心散发开去,所有血奴虫皆是被玄火包裹住。而在玄火范围内,一切仿佛静止了一般,唯有玄火内的武书才是一切的主宰。
在看到武书施展玄火后,竹戡认真道,“这个人族似乎很特别!如此实力境界便是掌控这么恐怖的火焰力量。如若这少年的实力境界与我相差不多,即便是在灵族内,以他的控火天赋,也绝对算是同辈中的佼佼者。”
血奴虫被玄火控制后,鬼牙不仅没有半点慌张,反倒是冷笑出,“真以为,本座与那蠢货弟弟一样。”
“爆!”
不计其数的血奴虫在玄火范围内突然是自爆起来,又因每一个血奴虫体内都是蕴藏着一个魂体。
一时间,强大的自爆冲击波,竟是以不可抗拒的势头向武书所在位置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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