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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呢,也是最关键的,如何利用这次机会,破坏吴三桂与罗讬征讨云南的军事行动。
现在清国高层一大票军事精英,又是伐明紧要关头,一些小心思肯定会被拆穿,自己起点太低,短时间内也做不了清国的最高军事统帅,阻力太大了。
要不学学朱祁镇,唆使福临御驾亲征?果断的在云南送了。可是那种凶险之地,如何保证自己的小命?
而且明朝的皇帝是永历帝,董亮是不相信,就算来个清朝版的土木堡之变,永历帝能取得最终胜利。而即使是送了,坐镇京师的太后会迅速联合众议政大臣选出一位皇帝,到时候局势如何真不好判断。
眼下孙可望已经降清,将贵州、云南的兵防布置交给洪承畴与兵部了,洪承畴在湖南督战,想在这份情报上做文章太难了。
艹!想到这里,董亮不由的大骂,费尽千辛万苦才走到这一步,结果发现居然对局势没什么太大的帮助,怎么不令人沮丧。
要是吴三桂与罗讬突然暴毙那该多好!
这个念头一起,董亮瞬间就有了一个思路,那就是借由苏克萨哈这件事,掀起大狱,将罗讬与吴三桂弄进监狱干死。
虽然这件事很难办,毕竟满朝文武与太后都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任由董亮临阵先杀大将,,必须找个合理的借口,将案子做成铁案,好堵住悠悠之口,毕竟现在皇帝还是有足够的威望的。
前方道路黑暗,只有一丝光亮,董亮必须握住。
于是第二封旨意董亮准备从这个方面入手,大理寺作为三法司之一,即刑部、都察院与大理寺,拥有案件的复核权。一般来说,都察院负责官员案件的初审与复核,刑部负责民人案件的初审与复核,二者初审定下罪名与处理结果,交由大理寺复核,没有异议,便将结果告知都察院与刑部,直隶以外的交由各地办理,京师的无论大小都由皇帝决定。
如果大理寺对初审结果不同意,则需要交由皇帝裁决,或者将案件发回原处再行审理。
三法司的流程大致是这个,但在每一个时期具体流程会有一些变化,三法司的职权大小也会发生变化,有时候初审与终审都是都察院的,其他二位沦为摆设,有时候则是刑部居上,其他作为陪衬,具体都是按照当时皇帝的具体意志。
像大清律基本承袭大明律,明明是部条文法律,但在具体操作的时候,搞成了案例法律。
每条罪状都是以皇帝以往的判决结果作为法律解释。活生生从大陆法系搞成了海洋法系(注:胡祥雨《清承明制与清初三法司审判权格局的变迁》)
可见在封建王朝,皇帝真正的做到了言出法随。
说到清初,刑部则占据了三法司的绝对主导,垄断了审判权。眼下大理寺卿作为正三品官员,有没多少实权,不是太显眼,董亮正好先占据这个位置,然后再把审判权转移过来。
董亮此刻最想的是复刻魏忠贤的路线,搞个东厂,皇权特许,想抓谁抓谁,想定什么罪定什么罪。
于是董亮又想到了粘杆处,作为清朝的情报结构,在历史上完全没有存在感。官方名字叫尚虞备用处,负责护卫皇帝的出巡与娱乐,在顺治朝真的只是负责出巡与娱乐,具备特务机构性质是康熙朝的事情,作为热爱江南的皇帝,几次出巡让粘杆处的权力极剧扩大,拥有了特务机构的性质。
而粘杆处的管理大臣无定品、无定员,董亮顺势要了,不会引起太多关注,现在也还没谁能从这里联想到东厂。
董亮觉得悄无声息的先把草台班子搭起来。
于是第二封旨意便下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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